服务园地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校园网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校园网在学校“交流信息、展示水平、树立形象、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对有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校园网及时、准确、深入的新闻宣传报道,服务教学,服务学生,全面反映学校在履行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引领”四个主要职能等方面建设的情况和发展成果,充分展示学校形象和水平。
  二、宣传理念
  记录苏医历史,引领舆论导向,传达师生情怀,交流思想观念,丰富校园文化推动工作发展。
  三、网站定位
  社会了解我校的窗口,我校展示成果的平台。
  四、总体要求
  1.站在面向社会大众的角度撰写新闻。
  2.站在为学校发展鼓与呼的角度严把稿件质量关。
  3.站在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全校工作一盘棋的目标下统一宣传口径。
  五、内容要求
  1.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按内容性质分为两个层面:

  “学校要闻”和“校园动态” 。
  2.“学校要闻”类新闻内容具体涵盖如下:
  学校层面的大型活动、会议、来访等新闻。

  彰显学校办学水平、学术成果、综合实力等新闻。
  学校主办或承办的有影响的学术会议新闻。
  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取得重要成绩的新闻。
  学校部门或师生员工获得厅级以上荣誉的新闻。
  各单位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创新工作等新闻。
  涉及本年度重点工作的新闻。
  3.“校园动态”类新闻一般是指集中反映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等各部门、学院有特色、有成绩、创新性的工作开展情况。
  4.明确不能在学校主页网发布的新闻有:学校层面或部门层面一般工作协调会、部署会等;各部门、学院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任何集体或个人带有商业性质或广告推广的新闻;有关部门、业务指导单位、关系单位例行来校检查、交流部门工作的新闻(有上级领导莅临学校或签署重要合作事项的情况除外);与高等院校地位不相称或没有任何显示度的新闻; 各部门、单位系列活动,连续第二次分条进行报道的新闻; 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5.新闻报道时限要求
  特别重要的新闻要及时上传至学校要闻,重大活动新闻报道要求“不过夜”,单位集体或个人评优获奖等时效性不
强的新闻可以 3 日内报道,各部门、学院新闻时效如果超过2天,一般不予报道。
  6.新闻审核
  全校通讯员要站在对学校社会形象负责的高度,牢牢树立责任意识,视学校声誉高于一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指派专人作为通讯员,负责本单位的新闻信息上报、宣传报道。
  7.新闻稿件撰写要求
  (1)新闻报道要统一以第三人称撰写;新闻标题中的单位名称可使用简称,新闻正文中的单位名称一般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可使用简称。
  (2)“拟稿人” 和“发布单位” 部分的署名。“作者”应署上名字,“发布单位”应署上撰写者所在单位。如遇两个以上的情况,其间应使用顿号、逗号或空格。
  (3)除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
  (4)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特殊情况除外。
  (5)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一般应在征求校内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酌情处理。 新闻中涉及校外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一般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6)新闻中涉及中央、省、市两个以上部门排序时,一般应以中央、省、市有关政府网站中部门排序为准。

  (7)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排序时,一般应根据新闻事件性质并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

  (8)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校领导一般以学校主页中“现任领导”栏目为准。
  (9)校内新闻编辑发布时,有领导职务的,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
  (10)新闻稿件的题目和内容,一般不要出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等字眼,应代之以“我校”、“学校”,需特别指出的或引语除外。新闻标题要简洁清楚,一般要客观、有新意、吸引人,标题最多不超过25个字,确保在首页一行内显示。
  8.新闻图片要求
  新闻报道一般要配发相应图片,每篇报道一般不超过2张,重要报道除外。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选取要涵盖全面;在同一条新闻中表现同一内容的照片不应出现两次。
  六、常用新闻要素具体规定
  各单位新闻报道要统一、规范,新闻要素要全面、明确。
  1.时间要素
  新闻时间统一记为某月某日,前面不用加年份,后面最细可以标识到“上午”、“下午”、“晚”,一般不具体到几点几分。
  2.地点要素

  新闻地点一般要明确到校内校外, 标识到某栋楼内。
  3.人物要素
  新闻中涉及校外两个以上领导排序时,一般应征求本部门负责人、学校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意见;涉及校内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应注意校领导排序,各部门、单位排序。
  4.其他要求
  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牵头部门正职负责人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
  七、学校要闻发布工作流程
  所有学校要闻稿件必须在办事大厅办理申请手续,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宣传部校稿、分管领导审核、校领导签批后发布。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